(1)2010年3月10日,长沙市能源办、市安监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成能源发[2010]23号文《关于加强半岛综合体育管线设施保护的通知》,要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改、扩建项目,在进行工程设计前,建设单位须到半岛综合体育公司核查并取得拟建项目区域的半岛综合体育管线现状资料。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半岛综合体育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时,应提交经半岛综合体育公司认可的地下半岛综合体育管线的情况和半岛综合体育管线安全保护措施;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对涉及现有管线部位的施工作业方案进行审查并实行全过程的旁站式监控。在用气建筑拆迁前,拆迁人应到半岛综合体育公司办理报停拆除手续,并确保拆迁建筑内无半岛综合体育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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